一、改革指导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二、权威发言
2022年8月,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20场,国家民委政策法规研究司司长张谋当时曾介绍了近年来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调整情况。
他当时表示,恢复高考以来,我国在高考中实行加分政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主要是为了帮助教育相对薄弱的地区和群体更好地接受教育。当前,推动这项政策的调整改革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国的基础教育均衡化水平显著提升,少数民族学生享受的教育资源在不断优化;另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有的省区原来对省域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实行普惠性加分政策,现在看已经不够精准。因此,这一轮改革就是要更加精准的确定加分的区域、群体、条件,也就是让政策能够切实惠及那些需要帮扶的学生。
张谋当时介绍称,目前,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改革方案,主要有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有的教育资源已经相对均衡的省份取消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第二种情况,有的省区将加分范围调整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地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第三种情况,有的省份取消了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加分范围缩小为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第四种情况,有的省份按照区域加分,区域内符合一定条件的,无论是汉族考生还是少数民族考生都有加分。另外,即便还保留有加分政策的地区,加分分值也大幅减少了。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98560060364629852&wfr=spider&for=pc
三、各省政策陈列
(一)已经取消加分
1.东部地区
山东:
2024已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江苏:
2023已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2.中部地区
山西:
2024已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河南:
根据河南省2021年9月发布的《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又河南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1.2024年起,取消少数民族加分项目。2021年至2023年,少数民族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2.从2024年起,“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加分分值调减为5分;从2027年起,取消此类考生加分项目。2021年至2023年,此类考生的加分分值不变,为10分。”
安徽:
2022年以后地方性加分政策取消(没有少数民族加分)
(https://zs.nxu.edu.cn/info/1003/3004.htm)
江西:
2023已经取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3.西部地区
陕西:
无加分政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二)最高加5分与以内
1.东部地区:
北京: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http://m.bj.bendibao.com/edu/361716.html)
天津:
对于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从“四区”(边疆、山区、牧 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包括自治州(盟)、自治县(旗)等,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所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
除加分项第6项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本市所属高校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上海:
少数民族
高中阶段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集地区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5分,由报考学校或区招考机构审核
户口簿和身份证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市教育考试院、各区教育局和高中阶段学校等相关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高考加分工作,各尽其责、密切配合,落实“阳光公示”,严格规范上报、公示时间,加强对申请高考加分考生身份的联合审查,防范和打击身份造假。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市、区、校三级公示后方可予以确认。
浙江:
1、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2024年起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值不变,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须在景宁畲族自治县;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2、浙江省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2024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福建:
据了解,有3类考生可享受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
第三类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仅面向福建省属高校(不含厦门大学、华侨大学)投档时计入总成绩使用,不用于艺术、体育类综合分相同时的同分排序。具体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
广东:
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①报考民族院校民族班(含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生)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单独划线。②报考其它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③报考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由招生院校在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本、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录取分数线下80分、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本科)不得低于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录取分数线下40分;具体按省招生委员会当年划定为准。
海南:
(六)2024年至2026年,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或少数民族聚居地所在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政策变更:2024年之前加15分)
2027年起,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在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且在以上市县的高中阶段学校修满规定的年限并毕业,同时在以上市县报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https://www.zizzs.com/c/202311/127295.html
吉林:
(6)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其民族成份须与其父亲或母亲一致,其本人须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辽宁: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4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最高加10分
1.东部地区:
河北: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0分;
2.中部地区:
湖北:
加10分:在高中阶段具有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内完整户籍、学籍并3年实际就读、且在聚居地报名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 10个县(市)。
湖南:
《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指出,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5分,2025年高考起加10分,面向全国招生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3年、2024年,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面向湖南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面向湖南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以及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加3分,面向湖南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散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面向湖南省省属高校投档录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3.西部地区
重庆:
2024年重庆2023高考加分政策及项目
②)重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用时加10分(报考艺术、体育类加5分)投档(从2024年一般高考起先,考生中学阶段必需在我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含自治县、民族乡;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并在户籍所在区县中学连续三年实际就读);
(https://www.taodocs.com/p-976372638.html)
贵州:
21年3月,贵州省宣布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调整,自2022年高考起正式施行。其中,将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加分区域调整为三类,其中一类区域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该区域2022年至2023年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原则,即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加5分;2024年起,该区域取消该加分项。
二类区域包括贵阳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遵义市赤水市、播州区、仁怀市、绥阳县、桐梓县、习水县、湄潭县、凤冈县、余庆县、正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六枝特区、盘州市,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贵安新区,毕节市、铜仁市所辖非民族自治县,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2022年至2023年加10分,2024年至2025年的加5分,2026年起取消该项目加分。
三类区域包括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辖除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外的其他县(市),民族自治县,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2022年至2023年加15分;2024年至2025年加10分;2026年起加5分。
黑龙江:
事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于2022年10月18日下发的《关于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和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1)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全国院校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需审查使用朝鲜、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否则不予认定。
3)户籍在自治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全国院校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内蒙古: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俄罗斯族等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坚持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根据“保留并完善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等原则作出调整。
内蒙古关于以上五个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改革分三步走:2021年至2023年,现有考生加10分投档政策不变;2024年至2025年,由原来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2026年起,将自治区103个旗县(市、区)划分为A、B两类,A类地区五个少数民族考生如满足高中阶段在同一旗县(市、区)内具有完整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满三年的“三统一”要求,保留加5分投档政策,B类地区考生不再加分。
A、B两类地区是根据国家确定的“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实施范围,综合考量内蒙古全区各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教育发展水平划定的。其中,A类地区包括19个边境旗(市)、33个牧业旗(市)和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中,剔除重复地区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盟市所在地和计划单列市,共36个旗(市);B类地区为其他67个旗县(市、区)。
(三)最高加10分以上
1.西部地区
四川:
1、三州十七县两区加分政策
2023年:
①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
②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024年:
①部委属、外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
②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
2023年:
①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②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2024年:
①部委属、外省属高校录取时,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
②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汉族考生加5分。
3、艺体类报考民族加分政策有调整
2023年: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其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其汉族考生加10分。
2024年:
①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汉族考生加10分;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35分,汉族考生加20分。
②攀枝花东区、西区的考生,省属高校录取时,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汉族考生加5分。
云南:
1、全国性加分项目
5)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含怒江州兰坪县)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加10分高中阶段学籍或实际就读不在户籍所在县区高中的考生(含内地民族班等加5分
6)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云南省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高中阶段学籍或实际就读不在户籍所在县区高中的考生加5分
7)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加5分。考生出生登记落户在云南,户籍未迁出云南且高考报名时户籍仍云南,考生高中阶段在云南有完的学籍和实际就读;考生父亲或亲或法定监护人士生士长在云南户籍在首次登记后至考生高考报时无迁出云南记录。
8)内地农村户籍世居云南省的彝族、壮族考生加5分
(原本10分变5分)
甘肃: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即自2023年高考开始),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以下简称“两州五县”)长居汉族考生与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调整一致,加分分值统一为20分。此类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适用于全国所有高校。2020-2022年,我省“两州五县”考生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
我省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逐步列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自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即自2023年高考开始),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在地方性加分项目中,我省将逐步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及长居汉族考生的加分政策。
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执行现有的加分政策和条件,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2023-2025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2026-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全面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2020-2022年,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长居汉族考生执行现有地方性加分政策和条件;2023-2028年,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自2029年高考起,非“两州五县”地区的民族乡(镇)长居汉族考生与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同步取消。
(http://m.lz.bendibao.com/edu/66613.shtm)
广西:
现行加分项目(现行加分分值/过渡期的加分分值(三统一/非三统-)2023年及以后的加分分值)
“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5/5/5/3)
“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10/10·7/7)
“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15·10·7/15)
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20/20·15·10·7/15)
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7/7·5/5)
边境县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362}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8个边境县的加5分。
(https://www.hfplg.com/xgkqa/18q9051751.html)
西藏:
【49.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卷面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
(5)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50.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宁夏:
二是将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盐池县、同心县、红寺堡区、海原县(以下简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加20分投档、报考区外高校加10分投档的政策,统一调整为报考区内外高校加10分投档。
三是将山区汉族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加10分投档调整为加5分投档,并于2027年高考开始取消该加分项目。
四是行政区划调整后原隶属山区的喊叫水、兴仁、徐套、蒿川4个乡(镇)户籍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考生,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
五是将兴庆区、西夏区、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利通区、青铜峡市、沙坡头区、中宁县(以下简称“川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区内外高校加10分投档调整为报考区内高校加5分投档,并于2027年高考开始取消该加分项目。
六是凡户籍已经从山区迁入川区,且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在山区学校或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实际就读满3年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从本人及其监护人搬迁到川区当年5月31日计算,6年内(含当年)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可参照山区考生加分政策执行。移民子女考生身份及搬迁时间的认定,以迁入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为准。
青海:
青海少数民族考生:在向国家部委院校投档时,增加20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35分投档,给西宁市、海东市少数民族考生增加20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
3.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
4. 汉族干部职工由工作地州(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直管理厅局、省直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就读学校、县教育局证明】
5.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新疆:
【(5)地域性加分
南疆四地州(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地区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考生,经审核符合“南疆单列计划”报考条件的,增加10分投档。
6)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报考普通类及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增加15分投档;
报考往届民语言类招生计划中前述11个民族之外的各民族考生,增加15分投档。
报考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增加5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