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医学院


学校简介:

承德医学院(Chengde Medical College)是一所隶属于河北省人民政府的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是“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河北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单位。

 

学校创建于1945年9月,时称冀东军区卫生学校,曾先后易名为中国医科大学第四分校、热河医学院、承德医学专科学校等,1982年经教育部批准定名为承德医学院。


据2019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承德医学院校园占地76.6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9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7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6亿元;馆藏中外文纸质图书79.35万册,中外文期刊696种,电子图书160万种;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隶属附属医院23所、教学医院15所,设有12个本科专业、4个专科专业;有教职工2274人(含直属附属医院),全日制在校生9583人,其中本科生7449人,专科生1067人,硕士研究生827人,留学生240人。



学校类别:公立大学


学校类型:医药类


主管部门:河北省


学校属性:省属本科院校

录取批次:本科二批


地理位置: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安远路


 历年在川录取分数线 


理科:



文科:


 王牌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等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科学专业。它致力于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前景:目前绝大多数医院的发展重点不在扩大规模而是以急需的、具备一定资历的专业人才为主,大量接收毕业生的状况将不存在.因此,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的难度越来越大。


护理学:

护理专业根据现代医学模式的要求,培养具备人文社科、医学、预防保健知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主要分布在各级各类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急救中心、康复中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并且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工作。



医学影像技术: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掌握医学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具备从事医学影像技术与放射技术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器械的生产或经营单位从事医学影像技术及放射技术工作,如: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影像科、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放射科、解放军411医院放射科、上海联影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



 开设专业(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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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势学科 



据2019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学术学位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涵盖24个二级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类别5个,涵盖32个专业领域;有省级重点(发展)学科8个,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4个,国家重点中医专科1个。



 科研水平 


科研平台


据2019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2013年以来学校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课题14项和省(部)级课题99项,争取纵向科研经费1446.3万元;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8项;发表学术论文2917篇,其中三大索引收录116篇、中文核心期刊1466篇。

据2019年4月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1个。

省级重点实验室:河北省中药研究与开发重点实验室、河北省中医药重点研究室


省级技术研发中心:河北省高校应用技术研发中心



 报考指南 

录取规则


1.承德医学院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批和专科批。 

 

2.各专业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无加试课程;男女招生比例不限;学生在学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无外语口试,建议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3.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承德医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 

 

4.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院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如有多个志愿则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结合招生实际情况可考虑服从调剂考生;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5.涉外护理专科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优异的考生。 

 

6.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规定的考生的录取原则,将参照各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7.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9.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经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10.被我院本部护理或涉外护理两个专业录取的专科生学习一段时间后,经一定程序选拔后,可选派一批赴新加坡学习,获全额奖学金,毕业后新方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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