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专升本共47所招生院校招生,其中39所院校已公布招生简章:商丘工学院、周口师范学院、信阳学院、河南工业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洛阳理工学院、郑州师范学院、南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南阳理工学院、安阳师范学院,新乡学院、郑州轻工业大学、安阳学院、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新乡工程学院、郑州工商学院、河南科技大学、郑州科技学院 、河南理工学院、黄河交通学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河南中医药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学院、中原科技学院、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河南城建学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新乡医学院、平顶山学院、信阳农林学院、黄淮学院、河南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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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护理学、药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500元。
住宿标准:学校住宿(6人间)标准暂定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政策查询链接:
https://www6.hpu.edu.cn/web5/info/10704/92191.htm
招生专业:金融学、法学、工商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和软件工程6个专业。
学费标准:工商管理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旅游管理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行政管理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金融学和法学2个专业按照规定执行上浮后的收费标准:金融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法学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
住宿标准:郑东校区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文北校区6人间7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如遇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zs.huel.edu.cn/info/1019/2607.htm
招生专业: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两个专业,学制两年。
学费标准:学费120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6人间600元/生·年,4人间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zs.haut.edu.cn/info/1067/3790.htm
学费标准:文科类本科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类本科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本科每生每年8000元,软件工程本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12000元。
住宿标准:700元/年/生(六人间无卫生间),800元/年/生(六人间有卫生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zs.zknu.edu.cn/2024/0115/c3101a141887/page.htm
学费标准:文科类本科(含文理兼收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8000元/生•年。
住宿标准:王城校区5—6人间住宿标准800元/生•年、开元校区4人间住宿标准1000元/生•年(其中:琇苑5号公寓为公共卫生间,水泥地板,住宿标准为800元/生•年,琇苑区1—4号公寓客厅床位为改造床位,住宿标准为800/元生•年)、九都校区4人间住宿标准1000元/生•年,6人间住宿标准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zs.lit.edu.cn/info/1007/1931.htm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查询链接:
https://zsb.zznu.edu.cn/benkezhaosheng/Article/202312/ArticleContent_2766.html
👇👇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
https://www2.nynu.edu.cn/xzbm/zhaosheng/info/1013/1961.htm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音乐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软件工程10个专业。
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体育教育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汽车服务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音乐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省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住宿标准:八人间为6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四人间为1000元/生/年收费;如遇政策调整,按省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zhaoban.sqnu.edu.cn/info/1044/3367.htm
招生专业:档案学。
学费标准:档案学专业为4400元/生•学年。
住宿标准: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学年,4人间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zsxxw.zua.edu.cn/info/1036/1921.htm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查询链接:
https://zsw.nyist.edu.cn/info/1024/3459.htm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查询链接:
https://zs.aynu.edu.cn/zsxx.htm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查询链接:
https://zs.xxu.edu.cn/info/1209/2592.htm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文科类及体育类专业4400元/生/年;普通理工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5500元/生/年,其余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生/年。
住宿标准:住宿费标准暂定4人间1100元/生/年、6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zzuli.edu.cn/2024/0115/c5a305236/page.psp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15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年,
住宿标准:15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zs.xyu.edu.cn/info/1037/1655.htm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普通专升本文科15000元/生/学年,普通专升本理科1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升本18000元/生/学年。
住宿标准:六人间1500元/生/学年,八人间1400元/生/学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www.ayrwedu.cn/zsxxw/contents/3279/4131.html
学费标准:艺术类、医学类收费每生每年16800元,理工类收费每生每年15800元,文史类收费每生每年150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700元(为代收费,在学期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住宿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www.sqgxy.edu.cn/Html/zhaoshengxinxi/zskx/36929.html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为5500元/生·学年;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为5000元/生·学年;
省级特色示范性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专业为12000元/生·学年。
学生宿舍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费标准暂定:六人间住宿费按800元/生·学年、四人间住宿费按10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2.ncwu.edu.cn/zhaoshengwang
招生专业:
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法学、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15000元/生·年,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园林、城乡规划专业160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8000元/生·年。
住宿标准:15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学费标准:文史类15000元/学年/生、理工类16000元/学年/生、艺术类18000元/学年生
住宿标准:1500元/学年/生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zsb.ztbu.edu.cn/2023_12/27_09/content-52605.html
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专业4400元/生·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5500元/生·年、车辆工程专业5500元/生·年、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5500元/生·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500元/生·年、土木工程专业5500元/生·年、会计学专业4840元/生·年。
住宿标准:12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学费标准:文科类15000元/年、理工类16000元/年、艺术类18000元/年;
住宿标准:1500元/学年/生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住宿标准:学校住宿(6人间)标准暂定8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6.hpu.edu.cn/web5/info/10704/92191.htm
住宿标准:1300元/生·学年(6人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住宿标准:人间600元/生·年;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2857879107661824.html
住宿标准: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000元/生·学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2839637605609472.html
住宿标准:四人间 1100元/生·学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2836685998387200.html
住宿标准:6人间800元/生•年,4人间10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3203388460625920.html
住宿标准: 1500元/年生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3206389405446144.html
住宿标准:15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9368793201897472.html
住宿标准: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9364551389016064.html
住宿标准:住宿费统一为1500元/年/生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9724629526900736.html
住宿标准:住宿费1500元/年.人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20088919610028032.html
住宿标准:八人间600元/生·学年六人间900元/生·学年四人间1100元/生·学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20084579746902016.html
住宿标准:新乡校区:六人间800元/生/年;平原校区:四人间1800元/生/年,六人间14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20811820650917888.html
住宿标准:暂定改造第一、二学生公寓6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四人间10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20459480202801152.html
住宿标准:800元/生/年
招生章程查询链接:
https://www.kuke99.com/zsb/919373299117518848.html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850元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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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学校名称:黄淮学院;学校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大道76号(校本部),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北段2628号(医学院校区)。
第二条 学校性质: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0918;专升本招生代码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代码为准。
第四条 黄淮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已有52年的办学历史。学校现为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改革战略研究试点院校、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首批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首届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单位。学校位于素有“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美称的河南省驻马店市,占地面积2760亩,设有18个二级学院,拥有十大学科门类,在招本科专业57个,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2万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466人、博士学位教师363人。学校现拥有8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27个。
学校持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荣获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学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毕业去向落实率不断提升,荣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度国内高质量就业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2014年以来,连续承办十届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论坛已形成品牌效应。
第五条 我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为护理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遵循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我校继续实施对全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专升本专项计划”;继续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我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六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专升本”录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实行平行志愿。经审核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在填报志愿时可兼报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我校“专升本”的录取规则、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录取规则,与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相同。
第七条 凡新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专升本”考生,录取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统一为英语,建议考生慎重报考。
第八条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救助等资助形式,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3档,根据困难生认定情况进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16000元;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获取相应的报酬,补贴生活、学习费用;困难学生救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或实物救助;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最新政策根据学费情况执行,其中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每年可补偿16000元。
第九条 学费及住宿费:护理学(专升本)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年5500元;市场营销(专升本)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年4400元;旅游管理(专升本)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年4400元;工程管理(专升本)专业学费为每人每年5000元。住宿费标准暂定:每人每年85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条 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51号)有关规定执行。毕业生符合《黄淮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修订)》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 咨询联系
招生办公室:0396—2853111 2853178
学校网址:http://www.huanghuai.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uanghuai.edu.cn/
电子邮箱:zhaoban@huanghuai.edu.cn
住宿标准:湖滨校区4人间,每床每生每年1000元;湖滨校区6人间,每床每生每年750-900元;湖滨校区8人间,每床每生每年600-700元;崇文校区4人间,每床每生每年800元;崇文校区6人间,每床每生每年600元;崇文校区8人间,每床每生每年450元。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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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信阳农林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信阳农林学院。国标代码:11326。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学校。办学形式:全日制。学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招生专业设置:2024年学校有23个本科专业面向全省专升本招生。
第六条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录 取
第七条 外语语种:学校外语类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八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九条 体质要求:所有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按照河南省投档规则执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按照外语、专业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 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三)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到河南省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xyafu.edu.cn/zsxxw/)进行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通过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6-6687698,6698021、6698022)进行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1)文史类专业4400元/学年,理工类专业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2)住宿费暂定7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设置
第十二条 学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积极构建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在内的资助体系。
(一)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4000—2600元/年。
(二) 学校资助: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以及冬季生活用品资助,同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三) 国家助学贷款:省内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从生源地或从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当年可申请国家、学校各项资助。
(四) 其他政策性资助:1、原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可申请不低于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2、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获得专项国家助学金3300元资助;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年可申请学费资助(专科阶段享受过服兵役学费补偿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
第八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三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信阳农林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信阳农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为帮助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给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学校每年开展访企拓岗、举办毕业生校园招聘等活动,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学校荣获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授予的“全省大中专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学校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信阳农林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通讯联系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北环路1号 信阳农林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464000
学校网址:http://www.xyafu.edu.cn
联系电话:0376-6698021 、6687698。
传真:0376-6696662。
招生QQ群号:44275844
电子信箱:3056844410@qq.com
住宿标准:800元/生/年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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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河南省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平顶山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0919
三、办学性质: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办学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湖滨校区)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崇文路(崇文校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并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我校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平顶山学院2024年普通专升本面向河南省招生,招生专业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资源情况确定,经教育厅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主要发布渠道:一是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学校招生网站;三是学校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河南省普通专升本批次录取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51号)、《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条 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须参加高校联合考查组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对进档考生根据各联合考查组报送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贷助情况
第十四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
4.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业优秀奖按学年进行奖励,每生每年1000元;其他单项奖学金按自然年进行奖励,分个人奖和团体奖,奖励金额200-50000元不等。
第十五条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和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形式。学生可在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16000元的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补贴。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上级分配名额推荐评定,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3.困难补助:包括一次性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4.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身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5.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服务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学生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6.学费资助:参加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可通过学校申请相应的学费资助。
7.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对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的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提交申请表。
2.评审流程:班级(年级、专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领导小组评审、学校审核,确定获得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还须提交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评审。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助学类项目(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并最终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其他奖学金不限是否贫困。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七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规定,专升本专业学费具体如下:文史类各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各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医学类各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年。
住宿费标准暂定如下:湖滨校区4人间,每床每生每年1000元;湖滨校区6人间,每床每生每年750-900元;湖滨校区8人间,每床每生每年600-700元;崇文校区4人间,每床每生每年800元;崇文校区6人间,每床每生每年600元;崇文校区8人间,每床每生每年45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平顶山学院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期限及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于报到截止日期前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严禁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审查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有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对患有疾病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创新创业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3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若服义务兵役后继续留任部队的,须向学校提出继续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程序和内容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取消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对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需要在家休养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出具证明,可以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校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应先到财务处缴齐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凭交款收据注册;不能如期注册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应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对暂缓注册学生,经所在学院调查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缴纳学费的,鼓励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办完贷款手续后予以注册;如非学生因素使困难学生不能如期贷款,学校设立绿色通道或其他形式资助,办完手续后予以注册;非困难学生不按规定缴纳学费或困难学生在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而本人不愿意贷款者,不予注册。
第二十四条 学校毕业证的颁发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5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学历证书信息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册。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平顶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pdsu.edu.cn/
E-Mail:zsjyc@pdsu.edu.cn
咨询电话:0375-2657796、2657677、2657797
监督电话:0375-29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