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公示无异议并填报南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须不低于省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进档后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择优录取,录满规定计划为止。
综合评价招生最低录取综合分


最低综合分同分考生排序项

请注意:不是所有达到投档最低分的同学都会被投档到我校,还要看投档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项,需要达到同分考生排序项的方可被投档。投档最低分同分考生排序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说明详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投档线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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