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投档线/资格线

美术类

编导类

山东

527.1/437.35

——

新疆

224/214(文化分)

——

江苏

艺文446/395.6

——

艺理481/414.8

陕西

——

艺文488/390

艺理448/340

贵州

243/180(专业分)

——

河南

艺文613.2/526.4

——

艺理574.8/526.4

江西

——

470.45/377.1

湖北

552/503.6

639/611

广东

489/422.5

——

广西

艺文508.9/467.4

艺文518.9/480.9

海南

202.3/182(专业分)

——

福建

——

482.4/399

云南

75.62/64.17

——

  录取规则

  学校投放艺术类专业计划的省(区、市),艺术类省联考成绩合格且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报考学校相应的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录取原则为: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排序投档,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的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