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与目的
国家专项计划是指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的高校以及各省(区、市)所属的重点高校,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定向招收学生的扶贫计划,旨在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促进教育公平。
报考条件
- 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 部分省份有特殊要求,如安徽省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招生院校与专业
- 招生院校包括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 专业几乎涵盖各个学科门类,但不同高校投放的专业有所不同,部分高校可能侧重于本校的优势专业。
审核流程
考生要前往户籍所在报名地县(市、区)的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领资格审查表,填写后提交进行资格认定和备案。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审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核查相关信息,信息存疑的考生需进行信息复核。
录取信息
- 录取批次:在本科第一批录取开始之前进行,部分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可在提前批次录取。
- 录取原则: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不低于本科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需多次公开征集或调整给有合格生源的省份,经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的,可适当降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