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教育考试院安排,我县2025年高考体检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凡在舟曲县报考202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须在舟曲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或自行在外地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体检地点
舟曲县人民医院住院部二楼体检中心
三、体检时间安排 3月21日-28日(双休日正常体检)
(一)舟曲一中、舟曲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生体检由县招生办、学校和县医院协调安排。
(二)县外就读及部分未体检的考生,在上述时间内合理安排行程,自行前往体检地点参加体检。
四、体检项目及要求
(一)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执行。高考体检包括以下七个项目:
1.眼科:视力、色觉(色弱、色盲)。
2.耳鼻喉科:嗅觉、听力等。
3.口腔科:唇腭、口吃、牙齿等。
4.外科: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5.内科:血压、发育情况、呼吸系统、心脏及血管、神经系统、肝、脾等。
6.胸部透视:心、胸、肺。
7.肝功能:仅包括转氨酶等。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二)体检要求
1.本次体检实行无纸化体检,各考生体检时须准备好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考生要注意体检医生对考生各项体检的结论和意见。考生一定要及时对照《指导意见》中限报的三类情况,看医院给出的体检结论是否准确,并在后期填报志愿时,对体检结论中院校、专业有限报的,一定要规避相关院校及专业的报考,避免填报失误影响录取。
3.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残疾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经所在中学初审后,于2025年3月25日前交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并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温馨提示
体检前:1.由于体检项目多,环节多,人数多,考生体检时衣着尽量宽松,以便穿脱,这样可以节省时间。2.体检前48小时要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3.有过往病史的,要如实提供病史,按程序体检。不得有隐瞒病史、代检等行为。凡因考生本人未能如实填写而造成相关的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4.佩戴隐形眼镜的考生,体检当日必须更换为框架眼镜。
体检中:1.克服紧张心理,防止由于紧张、担心而引起的血压升高、心率过速等现象的发生。由于精神紧张等原因,造成血压超过正常标准或心率过快等情况,考生须及时向体检医生说明,在体检医生的指导下,适当休息后再重新进行检查。2.正在服药治疗的,要主动向体检医生说明,以免影响体检结果。3.体检结束前,考生要注意检查体检表所列项目是否已检查完毕。4.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体检后:考生可在4月21日至4月30日登录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https://kw.ganseea.cn/login)查看个人体检结果并进行确认。考生在体检过程中须注意体检医生对本人各项体检的结论或意见。如考生对于某项体检项目提出异议,须在此时间段向县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复检,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后仍有疑义的,可向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进行终检,并作出最终裁定。
未尽事宜请咨询县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41-5122191
舟曲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