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p>教发函〔2025〕3号</p>
<p>天津市教育委员会:</p>
《天津市教委关于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变更举办者的请示》(津教民函〔2024〕9号)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举办者由“天津理工大学、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理工大学、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你委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