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然情况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4.9万平方米(约合2023.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0平方米;专任教师71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6.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54.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89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4407.4元;图书87.6万册,生均图书45.6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6人间。
招生计划安排
专业设置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收费情况
学校构建了“奖、助、贷、勤、免、补”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为基本原则,切实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帮助贫困生排难解惑,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学生奖助学金:学校设立了多类奖助学金,其中,国家资助体系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学校设立的奖学金有优秀学生奖学金(300—3000元/年/生);还有一些关心药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国内外企业及校友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金额从2000—20000元/年/生不等,形成了学校独具特色的奖助学金体系。
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以“分数清 (分数优先) ”的方式录取,学校以“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参考化学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保送生的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就业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符合保送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合格后方可被录取。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校园网上公示,并报所在高中进行公示。同时将考生上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待录取手续办理完成后,将通过学校校园网公布保送生录取名单,并于高考录取期间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高校学生司核准,学校继续配合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学生。
— 感谢您的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