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

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发布2025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的通知》(浙技评〔2025〕1号和《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 号)等有关规定,我校制定了2025年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并经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备案通过,为方便考生合理安排备考计划,现将我校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计划予以公布。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年度计划表



在校生认定计划表






社会生认定计划表




二、认定申报条件


一级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二级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级申报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级申报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级申报条件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名时间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2.jsp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928006

温馨提示:社会考生不得报考在校生(Y账号如2025-Y-000310)认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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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周凯旋

排版丨李兵

审核丨何神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