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要求及待遇

毕业证和学位证:按照专业考试计划,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合格者,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由四川工商学院副署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本科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相关政策:1988年3月3日,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七章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第三十二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其他:学生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后符合相关招考要求的可报考研究生、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或出国留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