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我校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在文化成绩与专业综合分双上线的前提下,根据广东省考试院投出的档案,按我校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专业综合分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为保证生源质量,我校有保留不录满计划的权利,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会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专业综合分=专业面试成绩×80%+(视唱面试成绩×20%+音乐基础理论成绩×80%)×20%;分数计算结果均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专业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高中起点本科
专科升本科
编辑|陈慧琼
初审|肖钰、朱銮
复审|宋晓多
终审|吴家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