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考生所在省本科专业省统考并成绩合格。各省具体说明如下:

  辽宁省:

  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辽宁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辽宁省无省统考,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投档。辽宁省在普通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将按辽宁省发布相关文件执行。

  河北省、山东省: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考方向、招考办法以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为准。

  说明音乐表演专业统考科目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方向招收钢琴、长笛、古典萨克斯考生,各省具体招考方向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音乐学(师范)专业统考科目为音乐教育,辽宁省不设主项和副项,有美声钢琴、民声钢琴两种组合,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